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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2-03-31 07:27:44
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我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校级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评定比例
不高于本班应毕业学生人数的25%(百分比四舍五入),名额分配详见2019级各班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3)。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或通报批评,在各项抽查中无违法违规或不文明言行。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3.能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
4.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主动作为,勇挑重担, 乐于奉献,敢于迎难而上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二)具体条件
1.学习勤奋,总评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补考记录。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含校级)。
3.大学期间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班前40%,且各科学业成绩没有出现不及格情况。
五、时间安排
1.3月22日前,各班将班级推荐结果及材料报所在系研究确定,各系部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后,名单公示三天,随后将公示后的名单及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1)、加盖系部公章的校级应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附件2)报院学生处;
2.3月24日-3月25日院学生处组织复审;
3.3月28日-3月31日全校公示拟评选校级优秀大学毕业名单。
六、相关要求
1.请各系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规范填写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
2.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宁缺勿滥;要坚决杜绝评优、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3.各系部要以评优评先为契机,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毕业生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其对学风、校风的促进作用和对在校生的示范引导作用,切实产生评优表彰工作的积极影响。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