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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2020-04-23 11:07:20

全院各单位:

    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拟于2020年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现将活动的工作方案(附件1)转发给各单位,请相关部门、机构参加活动,总结民族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展示本地、本校民族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为深化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培育良好环境、提供条件保障。

    申报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学校、部门、机构,应认真填写《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附件2),经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初审并填写《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统计表》(附件3)后,一并于6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省教育厅组干处。高等学校可直接上报。

    省教育厅联系人:李志刚,电话:0371-68109159,电子邮箱:lizhigang917@126.com

    校内联系人:郑玲, 电话13937162425,电子邮箱:70467180@qq.com。

    附件:1.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工作方案

          2.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

          3.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统计表


 

                                              科研处

 2020年4月10日


附件 1

 

    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相关管理要求,中心拟以三年为周期,开展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现将首届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目的

   总结全国民族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展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优秀成果,促进各地相互交流和学习,激发广大民族教育工作者教科研动力和活力,促进民族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专业发展,为深化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培育良好环境提供条件保障。

 二、工作原则

   评比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基层推荐与专家评审相结合、教学研究和实践总结相结合、创新性和实用性相结合、总结与推广相结合。结合地区实际,遵循教育规律,实事求是反映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评比成果在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活动内容

   围绕近三年民族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成果,以教育教学实践与教科研探索案例为征集内容,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活动。评选内容具体包括:

  (一)教育教学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案例、双语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案例、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案例、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案例、教育教学服务管理案例等。

  (二)教研科研

  民族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推进教学创新研究项目、加强队伍建设研究项目、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案例等。

  (三)教学资源

  中小学教育资源、学前教育资源、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双语教育教学资源等。

  (四)其他

  其他具有代表性、实践价值的民族教育教学成果。

   四、评比对象

   此次评比面向各机构(单位),具体包括: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区)教育管理部门;2.教科研机构;3.民族地区幼儿园、中小学;4.负责信息化工作机构(部门);5.高等院校;6.中心重点研究基地;7.内地民族班办班学校;8.教师工作室(坊);9.民族文字教材编译机构。

   五、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征集筛选,进行初选,以每省30篇为上限报送中心。完成时间:2020年3-7月。

   第二阶段:中心按照评比实施办法分学科、区域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完成时间:2020年8月。

   第三阶段:公布评比结果,成果正式出版。完成时间:2020年9-10月。

   第四阶段:召开全国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展示大会,发布全国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颁发获奖证书。完成时间:2020年10-12月。

  六、成果应用

  一是在成果评比活动基础上,组织召开全国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展示大会,采取现场教学、多媒体影像、视觉展板、成果发布、经验交流等形式,汇报和展示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

  二是全部成果上传至中心网站和全国民族教育云平合,选编部分优秀成果推荐给相关的刊物发表,供各地学习交流;三是发挥中心工作主动性开展成果交流活动,将优秀成果推广应用于教学实践中;四是总结凝练优秀成果将经验融入中心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研究和指导工作水平。

  七、评比要求

  (一)内容要求

   要求为近三年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充分展示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效果,具有学习与借鉴意义,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贡献。

  (二)成果形式成果以文字简介为主,字数不超过3000字,正文不包括图片。成果案例等其他辅助图片、论文、著作、视频、软件等作为附件说明。需要签名、盖章页面请以图片形式作为附件提交。

  (三)材料要求完整填写成果申报表模板,包括标题、正文、参考文献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四)报送时间报送时间截止2020年7月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真组织征集活动,自行初审,填写成果推荐统计表,于2020年7月1日前统一发送中心指定邮箱。申报表、统计表电子版请在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官方网站下载(http://mjzx.moe.edu.cn)。

   校外联系人:伊黎娜、李月珠

   校外联系电 话:010-66091291;13810360809 010-66090896;15718881294

   校外邮 箱:mjzxjiaoyan@163.com

   校内联系人:郑玲;联系电话:139371624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