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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奖】关于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及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初审工作的通知
2021-10-14 03:27:23
全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教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提升,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1〕277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及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初审工作。
一、组织管理
郑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及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初审工作由郑州市教育局主办,郑州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承办。为做好此次评选和初审工作,成立2021年郑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组织委员会。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陈云雁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负责此次评选和初审工作。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和匿名评审制度。
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初审和推荐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属高等职业学校中专部可直接报送。
二、市级申报成果要求
(一)成果形式
1.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结项成果(或课题);
2.已公开出版的职业教育类专著(独立作者,不包括教材);
3.通过省级以上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职业教育教材(包括省规划教材、省实验教材等);
4.校本课程改革与实践教学成果。校本课程改革与实践教学成果是指学校特色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等职教改革育人模式创新,具有原创性、特色性、创新性、实用性,成果具有完整的教学实施方案、教学经验材料汇编或正式出版物(校本教材)。成果要求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学实践。参评成果不包括学习辅导用书、习题集、教学参考资料;
5.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采用的调研咨询报告或原创性教学成果,或在省、市级及以上有关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教研成果(需提供市级以上单位出据的相关应用证明材料,不包括论文)。
以上成果,市级以上(包含市级)评审完成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以后。
(二)申报人资格。申报人须是正在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人员(含教师、教育行政、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人员)。
(三)主持人负责制。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实行主持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各类形式的成果必须由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请和推荐。
(四)不再申报的情形
1.已获国家级、省级奖励者不再申报。
2.已参加过往年河南省、郑州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审的成果不再申报。
3.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2)不符合河南省、郑州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3)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及附件材料不齐全的;(4)存在权属争议,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行为的。
三、市级奖项设置
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成果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5%、25%和30%。经评审获奖的优秀教学成果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
此次职业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按照市级评审和省级初审分级申报。
(一)省级优秀教学成果申报
省级教学成果申报分为市级初审材料报送和省级网上系统申报两个步骤。初审由市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并给出是否推荐的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成果主持人根据初审意见,登录《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成果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1.初审材料报送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1〕277号)要求填写申报书。申报书下载网址:
http://www.vae.ha.cn/templates/zcjgw/2/10/60/1770.htm
初审材料按照“一人一档”一式两份方式整理,档案袋上注明省优秀成果申报、单位、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初审材料由各县(局)、直属学校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版需注明:省优秀成果申报材料+单位+数量。
报送时间:2021年10月18日
电子版发送至:70467180@qq.com;
纸质版送至:图书馆106办公室
2. 省级网上申报
初审通过后,成果主持人根据市评审委员会初审意见,于2021年10月24-25日,到新郑路175号市职教室312室领取盖教育局章的《成果推荐书》,扫描后登录省成果申报系统,按要求上传评审材料(注:系统截至时间:10月27日)。
(二)市级优秀教学成果申报
市级优秀成果申报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纸质版用A4纸印制,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1. 非教材、专著类成果。申报材料填报:(1)填报《2021年郑州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书》(具体要求见附件1-1);(2)按附件要求,撰写教学成果报告、成果主体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等。要求将以上2项内容用厚牛皮纸袋分为A、B两个袋分装,A袋装入推荐书,B袋装入附件(成果主体报告)等,并在封面标注:市级优秀成果评选、成果名称、所在单位、申请人、电话等信息。
2.教学成果如为教改项目(含校本课程教材),需填报《郑州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教材类申请表》(见附件1-4),并提交样书(一本或一套)。要求装在档案袋内,并在封面标注成果名称、申请人、所在单位等信息。
3.参评成果须由参评单位出具“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须是由正规的论文检测系统如中国知网、万方出具的简明版检测结果。参评成果总文字复制要求低于30%(含)。“查重报告”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4.单位汇总填报《2021年郑州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1份。
5.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10月19-2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6.校外纸质材料报送地点: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77号,郑州市财贸学校办公楼二楼教务处(一),联系人:冯林。
7.电子版需注明:市级优秀成果申报材料+单位+数量,发送至邮箱:zjs86615883@163.com。
8.评选工作结束后,需取回评审材料的,在结果公布起一个月内到材料报送地点领取,过期不再保存。
附件:
1-1.郑州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书填报说明
1-2.郑州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材料格式
1-3.2021年郑州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书
1-4.2021年郑州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请表
2.2021年郑州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