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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1-06 08:46:41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依据《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2020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结项的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类科研项目;

2.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实施方案、著作、教材等。

二、申报要求

1.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为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将推荐申报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三、成果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项目主持人向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汇报自己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填写《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专家评审。成果奖评委会专家依据《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评审。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进行线上公示,对评审结果或教学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提出,由院学术委员会裁定。

四、材料报送要求

1.《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表》(附件1),命名为“第一完成人姓名_成果奖申请表”;

2.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左右),命名为“第一完成人姓名_教学成果报告”;

3.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扫描件(合并为1个Word或PDF文件,附目录),命名为“第一完成人姓名_支撑材料”;

4.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5日前将上述1、2、3项材料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yrnvc@163.com邮件名称为“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全称”,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科 研 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