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详情

【申报】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优秀教学成果和优质课教学评选的通知

2023-04-27 02:25:10

全院各单位:

为推进医教协同、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发展,调动广大医学教育及临床医务工作者从事医学教育理论研究和临床实践研究的积极性,交流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各阶段人才培养经验,推广医学教育研究成果,不断提高医药卫生院校和临床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素质和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2023年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优秀教学成果和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

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在省卫生健康委领导下进行。省卫生健康委设立医学教育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从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负责评审工作。评审采取单位初审、网上平台申报、专家评审的形式。立项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

(一)项目类型

2023年度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为联合共建项目。项目单位与省卫生健康委签订共建协议,由省卫生健康委指导开展,列入厅级项目计划。联合共建项目单位须提供项目资金保障,每项不低于1万元。省卫生健康委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医药卫生院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带教教师积极开展医学教育研究,在教育实践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单位要按申报项目数量签署《2023年度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联合共建项目合作协议》(附件10),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系统。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各医药卫生院校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由单位集体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参研人员限5人以内(含主持人)。参研人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

项目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无学术不端、失德失范行为。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有连续5年以上医学教育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负责研究方案的设计、调研论证、研究实施、总结评价、推广应用等工作。

4.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已承担项目但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三)立项内容

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应围绕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有关医学教育的重点任务、热点问题和我省医学教育工作实际进行选题,着重德育教育、校企合作、医教协同人才培养、医学教育管理、重点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结构优化、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及临床实践教学方法探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研究内容应重在提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思路和建议,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论证充分,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研究重在创新,已被广泛证明有效的教学方法或教学模式不再重复研究立项。不支持以编译著作、教材、丛书、工具书等为目的的研究。已经列入国家及省级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联合共建项目是单位近年来专业和学科建设的重点方向,通过单位给予的经费支持,促进研究工作的深入,并应用于实践中。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指标: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动态调整。2023年各单位申报指标为各单位2022年立项数量的1.5倍,四舍五入取整数,2022年未立项的单位限申报1项。请各单位管理员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申报指标。所有项目经省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后择优立项。

2.申报程序:申报人登录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http://222.143.64.113/)后选择“医学教育研究项目”入口,通过所在单位(院校或医院)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省直有关单位、医药卫生院校管理人员负责审核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各省辖市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住培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申报项目,需经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提交。

3.填报要求:项目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和推荐,不再邮寄纸质材料。项目申报需填报《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A表)》(见附件1)和《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B表》(见附件2),由申报人填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人,还需2名同行专家填写《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推荐表》(附件11)。《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见附件3)由单位统一填写(务必准确核对表中人员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系统。

4.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19日。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立项项目申报书》(附件1、2),各省辖市及单位科教管理部门须在5月19日16点前完成本辖区或本单位项目网上审核上报工作,过时网络平台将关闭。

(五)项目成果要求

申报项目需研究方向明确,研究方法科学先进,立项依据充分,技术路线清晰,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考核指标科学、具体、可行。项目研究需在两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所有项目结项时,均应提交规范的研究报告和相关成果的附件。研究报告应反映医学教育教学规律和特色,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对提高医学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明显效果。所有项目成果应发表在本专业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并应标注“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认真组织立项申报,及时提供经费支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医学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

河南省医学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在省卫生健康委领导下进行。省卫生健康委设立医学教育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从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单位初审推荐、集体申报、专家评审的形式。各医药卫生院校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经单位初审后集中报送。

(一)申报资格

各医药卫生院校及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优秀教学成果的所有参与人员应承担有项目研究任务,并对项目完成做出了一定贡献。

(二)申报范围

2021年及2021年之前立项的省医学教育研究立项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单位提出意见后以正式公文形式报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项目结项和成果评选同时进行。非省医学教育研究立项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要求

1.初审推荐:各省辖市及单位对拟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初评推荐。各省辖市及单位要认真核对结项资料,凡是没有公开发表的项目成果或成果与项目内容不相关者、主持人没有第一署名成果者,均不符合结项条件,不予推荐。

2.申报程序:申报人登录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http://222.143.64.113/)后选择“医学教育研究项目”入口,通过所在单位(院校或医院)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省直有关单位、医药卫生院校管理人员负责审核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各省辖市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住培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申报项目,需经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提交。

3.填报要求:成果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和推荐,不再邮寄纸质材料。成果申报需填写《河南省医学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书》(附件4)和《河南省医学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研究报告》(附件5),由申报人填报,《河南省医学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汇总表》(附件6)由单位统一填写(务必准确核对表中人员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系统。

4.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19日。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河南省医学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书》(附件4)和《河南省医学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研究报告》(附件5),各省辖市及单位科教管理部门须在5月19日16点前完成本辖区或本单位项目网上审核上报工作,过时网络平台将关闭。

5.其他要求:院校或医院科教管理部门需对本单位教学成果申报项目的成果进行审核,并在申报书“单位审核意见”中签署成果真实性审核意见。发现有伪造并经核实者,取消申报资格。

(四)评选标准

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结项结果和成果奖励等次,由省卫生健康委颁发证书。项目结项应达到省内较高水平,具有一定推广应用价值,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成果分为一、二、三等奖,应至少达到以下条件:

1.成果一等奖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医学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成果具有重大应用推广价值,除在本省内有推广应用证明,还应有两家省外单位的推广应用证明或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2篇,须至少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华系列杂志上。

2.成果二等奖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在医学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有两家省内单位的推广应用证明或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2篇,须至少1篇发表在本专业国家级期刊上。

3.成果三等奖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一定推广应用价值,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2篇,须至少1篇发表在本专业省级期刊上。

三、医学教育优质课评选

河南省医学教育优质课评选工作在省卫生健康委领导下进行。为保证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单位要把优质课评选工作当作一次课堂教学观摩学习活动,在广泛动员组织的基础上,先进行预赛,层层选拔择优推荐。评选范围限定为医学课程,坚持医学基础课、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课并重。

(一)申报资格

各医药卫生院校(含所属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教师、实验实训辅导教师,有中级职称和5年以上教龄者均可申报。

(二)省级评选

省卫生健康委制订《河南省医学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见附件7),重点是引导教师贯彻现代教育理念,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转变教师角色,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课堂教学更贴近临床实际,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规律,提升学习效果。评选工作拟以现场授课的形式进行,申报教师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另行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讲课,每人15分钟,选择本学科相对独立的知识点进行讲授,讲课全程不得显示单位和姓名。优质课评选奖项设一、二、三等奖,省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专家逐一听课、量化打分和评审认定,最终确定奖励等次,获奖教师由省卫生健康委颁发证书。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优质课评选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动态调整,2023年各单位优质课项目申报指标为各单位2022年获奖数量的1.5倍,四舍五入取整数,2022年未获奖的单位限申报1项。请各单位管理员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申报指标。

2.申报程序:申报人登录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http://222.143.64.113/)后选择“医学教育研究项目”入口,通过所在单位(院校或医院)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省直有关单位、医药卫生院校管理人员负责审核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各省辖市辖区内的县(区)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机构、住培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申报项目,需经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提交。

3.填报要求:优质课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和推荐,不再邮寄纸质材料。项目申报需填写《河南省医学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申报表》(附件8),由申报人填报,《河南省医学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汇总表》(附件9)由单位统一填写(务必准确核对表中人员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系统。

4.申报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19日。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河南省医学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申报表》(附件8),各省辖市及单位科教管理部门须在5月19日16点前完成本辖区或本单位项目网上审核上报工作,过时网络平台将关闭。

校外联系人:刘远丽  0371-85961270   何进阳  0371-85961398

校内联系人:郑老师、马老师 图书楼106办公室

平台技术支持:李东栋 0371-86569009  牛文普  15617666366

 

  附件:1.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A表)

      2.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B表)

      3.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

      4.河南省医学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书

      5.河南省医学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研究报告

6.河南省医学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汇总表

7.河南省医学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

8.河南省医学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申报表

9.河南省医学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汇总表

10.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联合共建项目合作协议

11.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