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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方案
2019-08-21 05:32:09
为增进新入职教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帮助其尽快了解学校文化与发展概况、学习师风师德规范要求与学校管理制度,掌握工作规范与岗位技能,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
2018年9月1日以来所有新进教职工
二、培训目标
(一)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历史、现状以及发展目标,增强新教工适应岗位工作、实现角色转换的信心,以及对学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职业道德品质。。
(三)初步了解新时期高校教育及高校教师、辅导员要求,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与师德师风修养
(四)初步掌握高等教育教学必备观念、方法和基本技能,为成为合格的高校教师奠定基础。
二、培训内容
(一)集中培训
1.学校文化培训: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历程以及远景规划,使新教职工基本把握学校发展概貌,初步了解自身所肩负的使命。
2.师德修养培训:加强新教师对新时期高校教育、高校教师职业、教师师德规范、教师职业素质的认识,确立敬业爱岗、为高等教育事业奉献聪明才智的正确思想。
3.制度规范解读:帮助新教师初步了解学校各项制度、条例、工作流程,规范自身行为,尽快融入学校工作。
(二)分部门培训
1.教师岗位培训:由教务处负责培训,要求专兼职教师参加。
(1)教学管理制度培训。帮助新教师初步了解学校教学制度,更好地履行教师。
(2)教学常规培训。使新任教师明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流程(备课、教案编写、上课、辅导、作业批改等)、规范、要求和教师的基本职责,规范新任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
(3)教育教学技能培训。使新任教师了解高职教学的基本方法和手段,了解作为一个合格的教师应掌握教学基本功,知道今后应如何提高自己的基本教学技能。
2.辅导员岗位培训:由学生处负责培训,要求专兼职辅导员参加。
(1)辅导员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辅导员工作职责、辅导员管理制度、辅导员职业准则等相关制度。使新任辅导员明确辅导员工作职责以及相关的制度,规范新任辅导员的教育管理行为。
(2)辅导员业务能力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如何开班会(班会教案、班会总结的书写要求等)、班级管理须知、班级量化细则、学生成绩管理规定等内容。使新任辅导员明确班级管理工作内容,知道今后应如何提高班级管理工作。
(3)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学院以及学生手册关于学生管理的相关制度,例如: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奖励规定等相关制度。使新任辅导员熟悉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能规范学生的行为,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
(4)学生资助工作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等。使新任辅导员明确资助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能够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5)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培训。使新任辅导员了解心理健康知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3.新进教职工所在部门培训
由新进教职工所在部门对其岗位职责、部门相关制度进行培训。
(三)分散培训
各部门可结合教学实践发展任务、岗位职责履行要求贯穿在整个试用期
1.教学观摩活动:采用优秀教师示范、青年教师随堂听课的形式,促进教师间相互学习交流、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需组织新聘教师 完成不少于每月4学时的听课任务。
2.岗位实践指导:根据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特点,结合相关管理规范,通过部门工作实践,帮助新教职工进一步了解职责任务及相应要求,自觉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员育人意识,尽快适应岗位要求。
四、培训时间安排表
五、培训要求
1.加强领导。本次培训在校领导部署下,由人事处会同各系部负责实施,重大问题向学校领导请示汇报。
2.加强管理。新教职工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由人事处统一负责,分散培训由各部门组织,请参加培训的新教职工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地点,并按要求签到。如因部门特殊安排需请假者,由部门领导提前两天书面报人事处核准。缺勤2场课程,视为集中培训不合格。培训期间如有疑问,可咨询部门联络人或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
3.加强考核。本次培训作为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考核内容之一。请各部门为新人参训创造必要条件,加强培训跟踪管理与考核,按时完成考核评估工作。各部门需在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将其培训系列反馈材料、转正审批表、转正考核表填写完整统一提交至人事处。
人事处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