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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关于2019年度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01-06 00:28:24

各系、部:

根据我省职称工作安排,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以及我校职称申报相关规定,我校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暂定于2020年3月份开展,现将有关准备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与要求

1.申报人应为我校已经取得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专职教师(含实验人员)、有代课经历的辅导员和行政人员。

2.申报人的档案已转入我校(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

3.申报人的学历、任职年限、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条件应符合《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相应要求。

4.近3年违反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及奖惩办法(暂行)》之规定者,或近3年受过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报送材料

1.系统信息申报。申请人向人事处提交职称申报意向后,经人事处下发系统申报账号和密码后,登录河南职称网http://zc.hrss.henan.gov.cn/,点击左上方“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完善申报信息。

(12月17日前完成填报)

2.材料目录总清单、分项清单各1份。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12月20日前交纸质版1份)

4. 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专业)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25份。

(12月20日前交纸质版1份)

5.《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学院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1份,人事处留存。

6.《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式2份,均放材料袋内。

7.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8.教师资格证、现任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9.任现职以来(高级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中级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科研处公章的检索页。

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检索页须含摘要。

11.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2.申报系列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3.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附件5)。

14.课程教案1份(附件6)。

15.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人事处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16.提交一寸、两寸免冠照片各两张。

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职称申报截止时间。

注:以上材料的整理工作参照《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须知》(附件7)

三、时间安排

(一)12月11日—17日申报人员需完成系统信息申报。

(二)12月17日--20日人事处对申报人提交的3、4项材料进行审核。

(三)12月19日--1月8日,申报人员需将其他材料整理完成。

(四)开学后,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进行集中复审,并组织召开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会议。

四、申报与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须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客观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上签字。

(二)各系、部应就申报人的资格、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实际贡献、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等进行初审,审查事项主要有:

1.申报人的专业理论能力、工作能力。

2.申报人的基本条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申报人的工作成果、论文论著及科研项目等科研成果,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4.指导与核实申报人填写的《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材料。

(三)科研处应认真审核被推荐人提交的论文、论著及科研项目等研究成果是否真实、填写是否属实、是否达到申报职称的科研要求,对审核的科研结果负责。

通过科研处审核的被推荐人,由科研处负责人在《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评审简表》、《评审表》等材料对应的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签名和加盖科研处公章。

(四)人事处应认真复核教务处通过的被推荐人整体情况,就被推荐人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把关,对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材料予以接收,并对复核的结果负责。

通过人事处复核的被推荐人,由人事处负责人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评审简表》、《评审表》等材料对应的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签名与加盖人事处公章盖章。

五、有关要求

1.加强诚信教育。

申报人是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应重视诚信教育,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对提供不实信息、证件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校内各系/部须认真核验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书及其他材料,出具意见,承担责任。通过各部门审核的被推荐人,部门领导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严格资格审核。

校内各系/部须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查验申报人信息、相关证件及《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与原件的一致性等,并对论文、著作检索页进行网上复核,对不符合申报职称要求的材料有权不予受理。

3.落实责任追究

坚持职称评价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强专业技术队伍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今年起,郑州市人社局建立全市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个人和单位记录诚信档案库,列入失信黑名单,纳入郑州市社会信用平台,落实职称申报评审失信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失信惩戒

按照郑州市人社局《关于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和失信惩戒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18〕236号)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有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申报晋升职称资格,已获得的职称予以撤销,已被聘任职称的,由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

六、费用

中级职称申报每人340元,副高级职称申报每人540元(含证书费用),请各申报人员于正式申报前将费用交财务处,并将收据交人事处备案。

联系电话:人事处67831960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