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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关于认定2020年度“双师型”教师的通知
2020-12-04 07:54:31
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院承担教学任务1年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任教师及有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
二、认定条件
详见《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部门初审
各系、部对本部门申请人的“双师型”条件初审,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复核
各部门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材料分别报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复核,确定复审人选;
(四)学校认定
经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定,通过认定后进行人员名单公示,最终确定通过人选。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部门于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初审、复核,并将申请人材料和本部门《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附件2)于2020年12月19日前提交至人事处,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zhhrsc@126.com。
(二)佐证材料仅需提供符合认定条件的关键材料即可。
(三)通过我校2017、2018、2019年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的教师,申请本次“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无需提供职称证书。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