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详情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关于认定2020年度“双师型”教师的通知

2020-12-04 07:54:31

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院承担教学任务1年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任教师及有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

二、认定条件

详见《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部门初审

各系、部对本部门申请人的“双师型”条件初审,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复核

各部门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材料分别报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复核,确定复审人选;

(四)学校认定

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定,通过认定后进行人员名单公示,最终确定通过人选。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部门于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初审、复核,并将申请人材料和本部门《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附件2)于2020年12月19日前提交至人事处,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zhhrsc@126.com。

(二)佐证材料仅需提供符合认定条件的关键材料即可。

(三)通过我校2017、2018、2019年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的教师,申请本次“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无需提供职称证书。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