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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关于安排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工作的通知
2021-03-26 08:00:28
全院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2019-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的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继续教育学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年度需完成90学时,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分为必修、选修两部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
二、学习方式
(一)老学员
公需科目:登录河南专技在线(http://hnzj.ghlearning.com),按年度自行缴费学习即可。
专业科目:登录河南学习网(http://www.henanxuexi.com),按年度自行缴费学习即可。
(二)新学员
1.首先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info/819)注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号,详细请见附件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用户指南,注:单位所属区域选择郑州市,后下拉列表选择市直,其他信息根据个人情况填写),注册完毕待人事处审核后可正常使用。
2.公需科目:登录河南专技在线(http://hnzj.ghlearning.com),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请按年度自行缴费学习,学习完毕自动同步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
3.专业科目:登录河南学习网(http://www.henanxuexi.com),注册登录,注册时需要采用身份证号作为登录账号,个人信息必须与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保持一致,否则成绩无法对接省平台。注册完毕请按年度自行缴费学习,学习完毕自动提交学院审核。
(三)可折算学时条件
参加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继续教育学习,或采取下列继续教育形式之一的,凭相关有效证明,可计算继续教育学时,学时折算办法参照附件3(郑人社办[2017]258号(专技处)印发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可分次申报。
1.参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继续教育基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服务、实习进修;
3.参加相应的学历教育、攻读学位或出国进修;
4.参加省辖市级以上的学术讲座、学术会议;
5.在科研、技术推广或教学等活动中取得的技术成果;
6.正式发表出版与本业务相关的专著、译著、论文、译文等作品;
7.参加省(部)级以上正式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
8.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挂职、科技特派员和扶贫工作以及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本单位、行业组织的服务基层活动;
9.参加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三、学习时间
即日起注册缴费成功即可学习,学习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1日。
人事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