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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2024-06-27 02:45:44
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是保证实验室安全的关键措施,不仅能使个人终身受益,同时也能促进社会安全文化的建设。特此学院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本制度包括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文化等两个方面,涉及八项实验室安全检查条款,对实验室安全课程开设教育培训、应急演练、考核准入,以及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于学院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安全文化氛围的营造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章 安全教育活动
通过系统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是确保实验人员、财产安全为前提。
第一条 开设实验室安全必修课或选修课是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任务。鼓励其他专业开设安全教育选修课。学院应建立完备的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课程体系,实验室安全课程的教学内容应覆盖实验室安全的通识教育、专业安全防护、基础设施使用、环境保护及健康防护等方面。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应分级分类实施。实验室安全培训不低于16学时;可开设选修课,也可采用培训方式进行。院系应根据自身专业的特点制定《实验实训指导及报告册》。实验中心应编制《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或《实验室安全手册》,并实施培训。
第三条 每年开展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应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落实。学院应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教职工继续教育范围,将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与实验室准入教育进行有机结合。实验室安全培训包括高校自行开展的培训、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术团体开展的培训等。
第四条 应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结合专业和学科特点开展安全培训活动,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等。
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
第五条 学院应建立符合学院特点的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系统。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系统具有针对不同专业、不同人群的考试功能。学校应对学习内容及题库及时进行更新。
第六条 学校应组织建设实验室安全题库,也可通过采购定制的方法建立题库。题库内容包含通识类安全知识和各专业学科分类安全知识、安全规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急措施等。
第七条 新教职工、新生及外来人员均需参加实验室安全学习考试。一般90分为考试合格。有实施考试的记录。
第三章 应急演练
第八条 应结合学院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实施,每年开展实战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应根据实验室的特点开展应急演练,如消防演练、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应急演练。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文化
第九条 实验室安全文化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师生实验室安全文化的培育是构建成功、有效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的基础。实验室安全文化可从理念、制度、行为及环境等方面影响师生员工。使师生对安全的重视变为主动、内在的需要,自觉建立安全、健康、环保的实验室环境。
第十条 应定期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开展“实验室安全活动月”活动。学院、二级单位网站应设立实验室安全宣传、经验交流等栏目。主管部门的网站应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栏,并有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实验室安全活动的报道。
第十一条 学校应编印适合本院特点的《实验室安全手册》。该手册应简洁明了、图文并茂。要将《实验室安全手册》发放给每一位师生。
第十二条 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与文化活动,例如,通过微信公众号、安全工作简报、安全文化月、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验室安全评估、安全知识竞赛、微电影等方式,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