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详情

读者入馆须知

2023-04-19 02:34:53

1. 凭证入馆,本院读者可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入馆;院外人员需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凭介绍信和本人证件到办公室办理接待手续。

2. 保持安静,保持馆内安静,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禁止在馆内大声接打手机、喧哗、打闹、朗读或大声讨论问题、。

3. 安全防火,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或存放在存包柜中。

4. 保持清洁,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5. 爱护公物,爱护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文明阅览。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6. 遵守秩序,遵守并维护馆内秩序,禁止将书包带进馆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禁止携带任何食品、饮料入馆和在馆内餐饮。

7. 文明礼貌,进入图书馆应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得妨碍他人查阅资料,自觉维护文明优雅的阅览学习环境。禁止穿背心、短裤及穿拖鞋入馆。

8. 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9.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任何人都有权批评和制止其行为。对于不听劝阻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10元罚款;随地吐痰者处以20元罚款;在馆内吸烟者处以50元罚款。上述违章处罚的同时,责成违章者写出书面检查记录备案。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院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0. 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