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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的规定

2023-04-19 02:43:41

图书馆电子资源是指由出版商出版发行的、由图书馆购买了校园网使用权的网络正式出版物,如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等。图书馆电子资源仅为本院读者提供服务。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我院声誉,保证本院读者的正当权益,特制订如下规定:

1. 电子资源的规范使用是指: 本院读者出于个人教学和科研的目的,在校园网内以正常速度检索、浏览、下载或打印电子资源。本院读者应当自觉遵守图书馆与出版商签定合同中的相关版权规定。

2. 为维护校园网电子资源的正常、有序使用,保护学校及校园网电子资源出版商的合法权益,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将以下行为归于校园网电子资源的违规使用:

⑴ 连续、集中、大批量下载电子资源(超过了正常的阅读速度,如在一小时内下载量超过百篇以上的均属于违规操作;违规操作的判断通常以出版商提供的违规使用报告为准)。

⑵ 使用软件工具下载电子资源。

⑶ 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并进行非法商业性牟利。

⑷ 向其他任何非法用户提供代理服务或大批量的文献传递。

⑸ 将电子资源的合法使用帐号提供给其他任何非法用户使用。

⑹ 其它不符合中国知识产权法的非法使用行为。

3. 关于违规使用电子资源的处理办法

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同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违规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违规者自负。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⑴ 违规者必须做出书面陈述违规事实和深刻检查。

⑵ 违规者须在图书馆和相关单位监督下删除违规下载的数据。

⑶ 违规者将被停止其借书权3个月。

⑷ 违规情节比较严重的,图书馆对违规者及违规行为予以通报。

⑸ 因违规行为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规者承担赔偿责任。

⑹ 违规行为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违规者必须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⑺ 对有以下行为的情节严重者,除上述处理外,学校还将视情况对违规者做出暂停或关闭其校园网网关账户的处罚,包括:对受到警告后仍旧继续违规者;私设代理服务器或将校园网账号提供给非法用户使用,造成电子资源违规使用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