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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

2023-11-09 08:38:57

第一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分级管理、层层负责。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包含且不限于部门应用系统和二级网站)负总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同时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日常管理。

2.自主防护、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认真实行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应建立“一把手”领导责任制。

3.统筹规划、遵循标准。各部门对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要归口管理,做好统筹规划;要严格执行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遵循省教育厅制订发布的各类教育信息化管理制度和网络与信息安全标准规范,在管理、技术、人员岗位和操作实施等各个方面符合要求。

第二条 网络中心负责全校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的宏观监控、漏洞扫描、督促整改、统筹管理与综合评估;负责学校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对学校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督促各部门加强网站、校园网络媒体平台(含新媒体)安全管理,加强网站内容审核管理,并负责网络舆情管理及网络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保卫处负责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的联络沟通,并协助相关单位进行网络与信息系统(网站)安全事件的查处。

第三条 在接到上级部门通报时,网络或信息系统(含网站、新媒体等)涉及到发布内容方面的问题由宣传部负责处理;涉及到技术方面的问题由网络中心负责处理。

第四条 网络中心在进行安全扫描和监测时发现网络、信息系统(含网站、新媒体等)或信息内容存在安全漏洞、安全隐患时,有权先行对网络或信息系统(含网站、新媒体等)进行关闭、暂停或限制访问,并向相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相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在整改到位且通过安全检测后方可恢复服务。

第五条 各部门及职工应履行以下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其他有关规定、条例和协议。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的一切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活动。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在研究部署本部门业务工作时,应强调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要求,切实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维护本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

3.各部门须指定政治可靠、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在编在岗职工负责本部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应积极建立有效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和响应机制,采取相关技术保障措施,并应定期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同时有责任和义务接受与配合上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管理职能部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监督和检查。

4.各部门对本部门的网络和应用系统(含网站、新媒体等)负有管理职责,应采取必要手段对其接入的各项内容(包含且不限于发布的信息内容、链接地址、视频、工具软件、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审核。

5.各部门及个人如因所使用的网络和应用系统(含网站、新媒体等)或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各部门还应做好以下重点工作: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妥善保管相关密码并不定期修改密码(密码应由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组成且长度应大于10位);防止服务器、被人为攻击、利用。如因上述工作完成不力,而引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各部门应承担相关责任。

7.对使用独立IP地址或拥有独立服务器主机的部门,其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对独立IP地址或独立服务器主机的安全运行和使用负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的全部责任。

8.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网络、信息系统(含网站、新媒体等)发生变更,应第一时间通知网络中心进行备案变更。

第六条 各部门领导班子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履职情况应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察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七条 凡未履行职责和落实责任或因工作疏忽而发生不安全或不稳定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逐级倒查,追究当事人、主要负责人责任。

1.部门网站、关键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遭受攻击篡改,导致不良信息或者谣言等违法有害信息大面积扩散,且没有及时报告和组织处置的;

2.发生国家秘密泄露、大面积个人信息泄露的;

3.封锁、瞒报网络安全事件情况,拒不配合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工作,或者对相关管理部门通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不及时整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生其他严重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由纪委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实施。

第八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涉密网络、涉密信息系统、涉密计算机相关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后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体系,并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