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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0-04-09 02:00:28

各系部: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并在全国多地蔓延。按照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支持和保障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7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资助函〔2020〕4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教育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20〕41号)和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障特殊时期我院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决定启动疫情防控期间资助工作。现就切实做好相关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临时特殊困难补助。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学生给予补助。对因疑似病例被隔离观察的湖北籍等疫情严重地区建档立卡户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补助。

    二、为了配合学校“停课不停教,居家不停学”活动,减轻学生参加网络学习的经济负担,尤其是不让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习,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参与网络学习产生的流量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资助范围是:家庭未安装满足在线课程学习条件的宽带网络,或手机未办理足够流量业务的)让所有贫困生都能居家学习。

    三、为了减轻湖北籍以及部分疫情严重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建档立卡学生在疫情结束开学返校的交通经济负担,给予部分返校路费补助。

    四、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下同)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本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本人因疫情被集中隔离、或因疫情居家隔离等原因,导致无法或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助学贷款毕业学生,按照“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管理办法”实施救助。(需提供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或其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确诊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对于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或个人情况说明)

    五、开展抗疫系列主题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学子抗疫事迹。向全体受助学生发出《同心抗疫 携手共“助”》倡议书,号召大家科学防疫、勤勉励志、感恩思义、共克时艰,引导受助学生正确面对国家危难,坚定信心,激发自身使命感与责任感。

    六、各系部班级要高度重视,全面摸排,动态掌握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学校将综合运用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资助热线(17537158139)等方式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国家资助政策,及时解答学生和家长的疑问,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寒假回访和慰问工作,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助。摸排全体学生家庭现状,特别关注重点疫区学生家庭现状,及时做好学生资助对象认定信息库的动态更新,并做好春季国家助学金等各类助学金的按时发放确认工作。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