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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2023-04-28 03:20:29
资助对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我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包括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
资助方式及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申报材料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学生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 )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盖章齐全);递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复印件一份(毕业生提供)。
2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学生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 ),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盖章齐全);递交《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1.学生将相关材料盖章齐全后,递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新校区图书楼120室);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信息,并将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连同纸质材料一起报送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4.审批通过,资金拨付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要求为学生办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资助项目资金的发放手续。
温馨提示
请同学们务必保护好个人信息,勿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警惕以奖助学金名义实施的各类诈骗。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7537158139、13503999870、13164386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