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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19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校级奖学金的通知

2019-08-21 00:12:17

各系部:

为做好2019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对象:

本校2017级、2018级大中专学生

二、评定类别及比例:

(一)评定类别: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校级奖学金、优秀班集体

(二)评定比例:

三好学生:不超过本班级内学生总数的20%

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本班级内学生干部总数的30%

优秀团员:不超过本班级内学生团员总数的20%

校级奖学金:一等奖不超过班级人数1.5%,二等奖不超过班级人数3%,三等奖不超过班级人数5%.(比例计算取整数,不四舍五入)

优秀班集体:学年班级量化考核前十名

优秀社团:  比例为社团总数的20%

三、评定程序

在辅导员主持下,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将班级推荐结果及材料报所在系研究确定,公示三天后将其研究结果及有关材料报院学生处。

四、评定条件

(一)先进个人评选的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管理制度。

3.遵守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言谈举止文明。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支持学院及班级的各项工作。

5.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全班前50%以内,且各小项中没有出现不及格情况。

6.凡在评选的学期或学年(年度)内,受通报批评及各种处分的、在各项抽查中有违法违规或不文明言行的、未办理交费注册及相关手续的均不能参与评选。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班风,班集体成员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奋发向上;

2.有良好的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勤奋,全班学习平均成绩较高,有良好的学习氛围,无考试作弊现象;

3.班干部以身作则,工作突出;

4.班级量化考核成绩位于学期总考核前15;

5.班集体成员能较好遵守校纪、校规,本年度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

(三)优秀学生社团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维护和保证学校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2.机构完善,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社团规定开展活动;

3.社团成立时间必须满一个学期;

4.活动开展有序,效果显著,切实丰富了广大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学期内社团成员评价良好,无被投诉的情况出现;

6.按社团联要求,积极参与、配合、支持学校重大活动。

相关要求

(一)评选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在评选时重复率不能超过学生数的3%。

2.奖学金的评选要综合量化考核成绩及各科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总和必须在班级前20名,各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优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如果出现成绩不符将取消评选资格。

3.有处分未撤销的不能参与评选。

(二)材料要求

1.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2019学年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2)各一份、A4纸打印。

2.2018-2019学年评先评优汇总表(附件3)一份、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3.报送材料请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并加盖所在系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