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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19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校级奖学金的通知
2019-08-21 00:12:17
各系部:
为做好2019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对象:
本校2017级、2018级大中专学生
二、评定类别及比例:
(一)评定类别: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校级奖学金、优秀班集体
(二)评定比例:
三好学生:不超过本班级内学生总数的20%
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本班级内学生干部总数的30%
优秀团员:不超过本班级内学生团员总数的20%
校级奖学金:一等奖不超过班级人数1.5%,二等奖不超过班级人数3%,三等奖不超过班级人数5%.(比例计算取整数,不四舍五入)
优秀班集体:学年班级量化考核前十名
优秀社团: 比例为社团总数的20%
三、评定程序
在辅导员主持下,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将班级推荐结果及材料报所在系研究确定,公示三天后将其研究结果及有关材料报院学生处。
四、评定条件
(一)先进个人评选的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管理制度。
3.遵守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言谈举止文明。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支持学院及班级的各项工作。
5.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全班前50%以内,且各小项中没有出现不及格情况。
6.凡在评选的学期或学年(年度)内,受通报批评及各种处分的、在各项抽查中有违法违规或不文明言行的、未办理交费注册及相关手续的均不能参与评选。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班风,班集体成员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奋发向上;
2.有良好的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勤奋,全班学习平均成绩较高,有良好的学习氛围,无考试作弊现象;
3.班干部以身作则,工作突出;
4.班级量化考核成绩位于学期总考核前15;
5.班集体成员能较好遵守校纪、校规,本年度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
(三)优秀学生社团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维护和保证学校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2.机构完善,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社团规定开展活动;
3.社团成立时间必须满一个学期;
4.活动开展有序,效果显著,切实丰富了广大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学期内社团成员评价良好,无被投诉的情况出现;
6.按社团联要求,积极参与、配合、支持学校重大活动。
相关要求
(一)评选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在评选时重复率不能超过学生数的3%。
2.奖学金的评选要综合量化考核成绩及各科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总和必须在班级前20名,各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优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如果出现成绩不符将取消评选资格。
3.有处分未撤销的不能参与评选。
(二)材料要求
1.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2019学年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2)各一份、A4纸打印。
2.2018-2019学年评先评优汇总表(附件3)一份、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3.报送材料请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并加盖所在系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