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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达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演讲比赛暨成才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08-25 01:15:50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普通高(完)中,局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推进我市资助育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展示贫困学子通过资助政策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和受助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学生常念感恩之心,树立奋发之志,心怀回馈之念,大力倡导“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的良好观念,进一步完善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以“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为主题的学生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比赛

(一)参加对象

获得国家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及当年毕业生。

(二)活动阶段

活动分校内演讲活动、初赛、复赛与决赛三个阶段。校内演讲活动阶段和初赛由各中职学校、各县(市、区)和各中职学校协作区组织开展,复赛和决赛阶段由市教育局组织开展。

(三)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校内演讲活动阶段(5月13日—5月26日)

各中职学校自行开展校内演讲活动,校内演讲活动要于5月26日前结束,并确定进入初赛人员名单,选拔2名选手参加初赛活动。

第二阶段:初赛阶段(5月27日—5月31日)

初赛选手确定后各县(市、区)和中职学校协作区分别组织本单位初赛活动并做好对选手的录像工作。初赛结束后,每个县(市、区)推荐选手2名;市直每个中职协作区各推荐选手5名,由协作区组长单位组织并上报。

第三阶段:复赛与决赛阶段

市教育局成立复赛、决赛评委会,组织复赛、决赛活动, 复赛和决赛将在郑州教育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复赛结束后将根据成绩取前20名选手由郑州教育电视台统一录制演讲视频,并利用新媒体开展投票、展播活动,最终综合评委会评审和新媒体投票结果选取10名选手进入决赛,复赛和决赛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演讲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和教师辅导奖等奖项。

(五)相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和学校协作区负责人将参加决赛的选手报名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和演讲录像光盘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同时将选手报名表和汇总表电子稿通过郑州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平台发至“中职演讲比赛”账户(联系人: 于雷 王斌 联系电话:67962952)。

二、征文活动

(一)参加对象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学生中曾享受国家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组织及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要积极筹备,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在本辖区内开展相应的征文比赛活动,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对评出的好作品要进行展评。

2、征文体裁不限,篇幅限于1500至3000字,思想积极向上,体现国家资助政策对学生成长的帮助,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畏困难、积极向上、奋发学习、自强不息的精神面貌和时代风采。

(三)推荐名额及表彰形式

1、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每校选送5篇作品;县(市)教育局各选送10篇作品;区教育局各选送5篇作品。

2、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分设奖项。获奖作品以文件形式予以通报。所有获奖作品均发放获奖证书,获得一、二等奖的发放优秀辅导教师证书。

(四)作品报送要求

1、征文稿件格式要求

(1)页面设置:纸张为A4,双面打印;页边距:上下为3.7厘米,左右为2.8厘米。

(2)打印格式:大标题二号方正小标宋,一级标题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三号楷体,正文三号仿宋。

(3)报送作品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4) 报送学生近期学习照和生活照各两张(只报电子稿),格式为.jpg,分辨率不小于600*800。

2、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于5月30日前将参赛征文作品和《征文选手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40号217房间),电子版通过郑州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平台发送,中职学校作品发送到“中职资助征文”账户,普通高中作品发送到“高中资助征文”账户(中职学校联系人:王  斌  联系电话:67962952 ;普通高中联系人:支兴通   联系电话:67962953)。

市结算资助中心遴选部分优秀作品推荐给有关媒体进行宣传及编印宣传资料,并推荐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征文比赛。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