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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流动党员管理操作流程

2019-12-03 07:56:01


一、流出党员管理

1.流出党员信息采集:

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库里录入流动党员前,需要基层党支部向基层党(工)委提供本支部流出党员的基本情况:①姓名;②流出日期;③外出地点(具体到县、区);④外出地点(党组织)补充说明;⑤外出地行政区划代码(可网上查询)。

注意:外出地点(党组织)补充说明一定要具体到流动党员详细的工作地点或单位名称(便于流入地党组织识别、接收)。

2.流出党员信息登记:

(1)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首页点击【流出党员管理】,进入流动党员管理子系统。

(2)在【流出党员管理】界面点击【流出登记】按钮,弹出【流出党员登记】页面;

(3)在弹出的【流出党员登记】,点击【添加人员】按钮,弹出【选择党员】界面;

(4)在【选择党员】界面左侧的党组织机构树中选中流出党员所在党支部,在右侧党员列表中选择流出党员,并点击确定,返回到【流出党员登记】界面;

(5)在【流出党员登记】界面点击外出地点【请选择】按钮,弹出【选择外出地点】界面; (6)在【选择外出地点】界面,有三类外出类型:①全国行政区划代码;②不掌握流向;③无固定地点;(备注:在流入地县/区停留时间3个月以上的需要选择①“全国行政区划代码”;在流入地县/区停留时间不足3个月,经常转换流地的,选择③“无固定地点”;一般不建议选择②“不掌握流向”。)

(7)在【选择外出地点】右侧选择栏,点选流动党员流入地所在地区(建议先查询所在行政区划代码),并点击确定,自动返回到【流出党员登记】界面;

备注:【选择外出地点】界面中选择②“不掌握流向”及③“无固定地点”的不需要此步骤操作。

(8)在【流出党员登记】界面点选“外出日期”选择框,选定日期,并在“外出地点(党组织)补充说明”框中填写信息采集表中详细的工作地点或单位名称,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流动党员流出登记;

说明:【选择外出地点】界面,选择①“全国行政区划代码”的流动党员,登记后不能进行编辑修改操作(但是在登记后被流入地党组织“退回”的,可以进行编辑);选择②“不掌握流向”及③“无固定地点”的党员,登记后仍可进行二次流动编辑。

二、流入党员管理

1.用户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后,在系统首页点击【流动党员管理】进入流动党员管理子系统,在流动党员管理子系统中点击【流入党员管理】菜单进入流入党员管理界面。

2.在【流入党员管理】界面中会显示所有其他省、市、县流入我组织的流入党员信息,可以点击流入党员姓名查看党员的基本信息,点击右侧【查看】按钮操作查看流动信息;

如确认是流入党组织的流动党员,可以点击【流入确认】按钮进行确认流入操作,在弹窗内(图2-2-2)选择流入党支部后完成操作。

如流入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可以点击【退回】按钮操作予以退回;

流入党员所在党支部情况需要调整,可以点击【编辑】按钮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