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强化考风考纪教育,培养诚信守纪意识,构建良好的考试秩序,实现“平安高考”目标,现将《郑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诚信教育 加强高考安全工作的通知》(郑招办[2019]13号)印发给你们,请各系部结合我校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019年5月15日
附件:
郑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诚信教育 加强高考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办、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诚信治理,严肃考试纪律,教育引导考生诚信应考,确保2019年高考(含对口招生和专升本)各项工作安全平稳实施,依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诚信教育 加强高考安全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9〕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诚信教育
考前诚信教育既是狠刹考试违纪舞弊歪风,严肃考风考纪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考试组织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加强诚信教育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体现,是促进青年学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县(市、区)招办、各有关学校要将其作为高考工作的一件大事,认真抓紧抓好。
(一)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周
考前要安排集中教育活动,在5月中旬,要以诚信考试为主题,以签订诚信承诺书为抓手,多渠道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周活动。对应届毕业生的诚信教育,主要由毕业学校负责。各学校要真正把诚信教育落到实处,实行校长、年级长、班主任考前教育责任人制度,考生出现违纪舞弊行为,责任人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要利用主题班会、黑板报、广播站、校园网为主要载体,向考生播放《教育法》宣传光盘、《刑法修正案(九)》警示教育宣传片,加强考试违规警示教育。社会青年等非在校生的考前教育,由县(市、区)招办负责。要将放大的《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要),张贴在学校和招办的醒目位置,组织考生认真阅读学习。让学生全面了解诚实守信对个人成长的重要性和考试违规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诚信报考、诚信应考,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5月31日前,各有关学校须将本校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的宣传材料、活动图片及影像资料等材料刻成光盘与诚信教育活动小结一起交县(市、区)招办留存备查。
(二)做好承诺书和一封信的发放工作
各县(市、区)招办要组织好《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和《致全省2019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公开信》的发放和签字工作,所有考生要逐一发放,逐一签字。对于在校生,由学校组织考生领取和签字,并将考生签字的承诺书存根和一封信回执整理后交县(市、区)招办;对于往届生、社青等非在校考生,由县(市、区)招办组织考生领取和签字。所有考生的诚信承诺书存根和一封信回执都要在县(市、区)招办留存一年备查。
二、做实做细“无声入场”工作
实行“无声入场”是当前形势和现有技术条件下进一步净化考试环境、防范作弊犯罪的重要手段,是确保考试安全的迫切需要。各县(市、区)招办、各有关学校要从维护高考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认识“无声入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无声入场”工作做细做实。
(一)切实做好“无声入场”的实施工作
1.“无声入场”,即考生入场须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无报警声响方可入场。
2.明确一名女监考员负责金属探测检查。
3.操作办法:按照从身体正面至背面、从上到下的顺序,对考生的头部(双耳)、躯干、四肢、腋下、腰部、脚部,特别是耳、口部位和鞋底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4.金属探测器未报警者为合格,然后进入身份验证程序。金属探测器报警为不合格,考生自行处理禁带物品后重新接受全面检查。检查仍不合格交考点复检组(由考点医疗组和考点工作人员组成)进行复检。
5.对身体内安装植入金属物的考生,考试入场时,监考员需仔细核对医疗证明上标注的部位与考生身体报警部位是否一致,非对应部位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确保合格通过。
6.允许考生眼镜带有金属,监考员要目测眼镜是否超宽、超厚、偏重,是否有针孔、开关等。
7.检查中发现疑似禁带物品,要求考生出示(不得搜身);拒不配合的,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
8.发现考生携带作弊器材的,要及时报告主考处理。
9.因个人原因迟到的考生,也必须接受入场检查,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
(二)切实做好“无声入场”的宣传教育
1.各县(市、区)招办和相关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和召开家长会、主题班会、签订诚信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向考生、家长宣传入场检查的内容、方式、流程和重要意义,教育考生和家长积极支持和配合入场检查工作。
所有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自觉接受、配合检查。考生及家长要提前做好准备,对所着服装、鞋子等反复检查,确保不携带任何违禁物品,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未按要求做好准备或不配合检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2.要明确告知考生禁带以下物品: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设备,手表等计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各种文具;带有金属物品的服装(带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女生内衣)、鞋帽(带金属的鞋带、鞋眼、鞋底、装饰)、腰带、裤子挂钩、衣扣;项链、耳坠、发卡、手镯、戒指、钥匙、硬币、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等铁磁性物品;各种自带的食品和饮品;其它非考试必需物品。
(三)切实做好“无声入场”的准备工作
1.各考点要按考场数配齐金属探测器,且有至少15%的备用量。考前,做好金属探测器的电池更新,逐一检测,确保正常使用,并组织监考员对规范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培训,确保监考员操作熟练。每科考试前都要集中逐一检查金属探测器能否正常使用。开考前,金属探测器设置为声响报警模式,开考后设置为振动报警模式。
2.各考点学校应在适宜位置分设男、女更衣间(或帐篷或更衣围挡),并配备20套备用服装(大号汗衫、运动裤和拖鞋)。所需经费由市招办从考试专项经费中拨付给各县(市、区),由县(市、区)组织购买。备用服装仅供多次检查未通过,经考点复检组进行复检仍未通过,经主考批准的考生临时急用。
3.模拟演练前,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要求的衣服、鞋子(两套为宜)。考生应穿着无钮扣、无拉链的衣服、无任何金属的鞋子(含鞋带、鞋眼),女生穿无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内衣,并备用衣服鞋子。
4.市招办于5月22日前将金属探测器发到各中学,学校要落实到班到人,组织考生逐人进行演练,对考生准备的服装鞋子等衣着进行全面细致的预检。模拟演练没有通过的考生,要及时更换合适服装和鞋子,直至通过。模拟演练顺利通过的考生,所穿衣服、鞋子确定为进场考试要穿的衣服、鞋子,无特殊情况,不再换穿其它衣服、鞋子。
(四)有关要求
1.要重点加强对体内含有金属的考生实际情况的确认,在体检、审核等环节要严格把关,加强教育,重点关注,坚决杜绝以合法手续作掩护违规夹带作弊器材入场。考生因身体原因需要带入的特殊物品(如助听器、胰岛素注射泵、体内植入的金属材料、心脏起搏器、轮椅、拐杖等),须提供由负责该生高考体检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考区招办审核备案。专升本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证明(附件1),考区招办审核备案。各县(市、区)招办要督促考生应不迟于考试前一周办理所需手续,入场受检时出示以上证明材料。
各县(市、区)招办将此类考生(普招、对口、专升本分类别统计)信息分别按附件2、附件3、附件4格式汇总后整理为Excel表格,于6月2日报市招办(QQ邮箱:478532816@qq.com),并在考前一天通知考点。市招办汇总后统一上传考务综合管理平台,列入考试期间重点关注名单,考场监考员应做好记录,考后逐级汇总上报省招办,评卷点将对这些考生试卷重点进行核查,加强“无声入场”实施情况的监督。
2.各考区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督促落实,确保考生知晓相关规定,做好文具、衣物准备和模拟演练。对于对口招生、专升本考生,相关学校要逐人落实,逐人进行入场准备情况的检查,逐人签字登记,并填写《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无声入场”考生准备情况确认表》(附件5)。模拟演练结束后,由县(市、区)招办汇总、检查。
3.在实施“无声入场”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恰当处理刚性要求与考生隐私保护的关系,既不能降低检查标准,也不要造成考生尤其是女生的尴尬;既要严格检查程序,又要注意绝不能因为检查而影响考生正常参加考试。
如遇问题一时无法查清的,允许考生进场考试(注意不要耽误考试时间),该场考试结束时由考点公安人员帮助甄别,直至查清。其他特殊情况由主考根据情况妥善处理,确保既不耽误一个考生,也不放走一个作弊分子。如因工作原因(属于非考生因素)造成入场延误,应请示省、市招办给予补足时间。
4.要使“无声入场”取得实效,关键在于监考员认真负责的态度。因此,要加强监考员操作培训,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坚决防止检查流于形式,如果由于检查不到位、不仔细,导致通讯工具等作弊器材带入考场,必须追究监考员的责任。
三、继续做好统一文具工作
1.今年我市所有考生(含普招、对口、专升本)考试所需文具由市招办统一配发,考生不再自带。各有关学校由专人负责,通知到每位考生。
2.文具配发按每个标准考场配备32套(含备用2套)文具,分考场独立装袋(箱),每套文具袋上按照01—30数字标注考生座号,备用品标注“备用”。
3.市招办将各考区所需文具于5月30日前配发到位,市内五区送到考点,五县(市)、上街区送到招办指定地点。文具发放到考点且清点无误后,应按考场编号放置,封存保管。考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文具的接收、清点和保存工作。
4.第一科开考前,监考员领取本考场所需文具,到达考场后将文具按照01—30的对应座号放置到每个座位靠走道的课桌上角。考试期间考生不准带走。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所有文具收齐,交考务办公室。回收的文具由县(市、区)招办妥善保管,考试成绩公布三个月后可以依据有关管理规定自行处置。
5.各学校考前要告知考生不得自行携带文具入场,考完不得自行将文具带走。否则,将按考试违纪处理。
6.对群众反映文具有问题的,各考点及县(市、区)招办应核实情况,及时上报;确有争议的,要封存查验。
郑州市招生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