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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校级奖学金评选办法

2023-11-08 14:01:43

一、先进称号及比例

一等奖学金,比例为班内学生人数的1.5%;

二等奖学金,比例为班内学生人数的3%;

三等奖学金,比例为班内学生人数的5%。

二、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管理制度。

3.遵守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言谈举止文明。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支持学院及班级的各项工作。

5.综合素质量化分在全班前50%以内,且没有出现违纪情况。

6.按照学年各科成绩总和排名进行评选,要求必须在班级前20名,各科考试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如出现成绩不符将取消评选资格,并对相关评选人员进行记过处分。

7.评选学年受通报批评及各种处分的、在各项抽查中有违法违规或不文明言行的、未办理交费注册及相关手续的均不能参与评选。

8.有处分未撤销的不能参与评选。

9.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良好以上。

 

三、评选办法

1.每学年度评选一次,每年的九月份评选;

2.开学1--4周内根据学生各门成绩总和及年度综合测评情况,在个人总结的基本上,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干部对照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

3.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班级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人选后报所属系部,;

4.系部审核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