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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23-11-08 14:12:44

一、先进称号及比例

(一)三好学生:比例为班内总人数的20%;

(二)优秀团员:比例为班内团员总数的15%;

(三)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为班内学生干部人数的10%;

(四)优秀毕业生:比例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5%;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有较高的道德修养,操行成绩良好以上;

2.德、智、体等全面发展;

3.勤奋学习,自强不息。珍惜时间,学习成绩优良;

4.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

(二)优秀团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在全班前30%;

2.团支部各项活动的骨干积极分子;

3.团员意识强,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技术实践活动等;

4.没有无故不参加团组织活动。

(三)优秀学生干部

1.积极要求进步,能模范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在全班前30%;

2.能够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热情,认真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

3.没有无故不参加学校有关会议或不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4.是非明确,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学;

5.各门功课成绩合格。

(四)优秀毕业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和业务素质测评的单项成绩均列在本专业前20名内,各门功课成绩良好;

3.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毕业实习成绩优秀。

3.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3)必须符合文明学生条件;

三、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及要求:

1.每学年度评选一次,每年的九月份评选;

2.开学1--4周内根据年度综合测评情况,在个人总结的基本上,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干部对照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

3.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班级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人选后报所属系部,;

4.系部审核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5.说明: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可给予在班级未被评上的校学生会、团委会干部不超过20%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单列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