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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2023-11-09 08:36:03


一、财务工作指导思想、任务、基本职能

1、学院财务工作是整个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要为学院各项工作、广大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而服务。

2、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俭办学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开源节支、量入为出提高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率,为提高教育质量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服务。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令,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公共资财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具体情况,编制和执行学院的财务计划,拟订学院财务和财产、物资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措施。通过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调查、研究、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积极参与经济决策。

二、会计人员内部牵制制度

1、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会计、出纳、明确分工,相互牵制。出纳除登记现金日记账外,只管钱、不管帐;会计管帐不管钱。

2、空白支票、现金由出纳保管。发票、学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

3、每月结账,出纳填好结报单,连同本月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原始凭证的张数,按时上报给会计,会计核准结报单及原始凭证的金额、张数并分别在出纳结报单上签字。

、财务收支稽核制度

1、审查财务。各项经费的支出,必须按《经费开支标准》和《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办理。

2、各项财务收出,每类收入都应开具财税部门监制的合法的票据,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每笔支出报销单据都应按规定进行严格稽核。稽核人员应严格审查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合法、真实、是否有经手人签名,说明用途。实物的票据,是否有保管员签名。

3、报销人员应把稽查过的原始凭证送院长审批、签字,方可到出纳处报销。

4、审批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原始凭证,出纳有权拒绝付款。情节严重的扣留原始凭证,并报告院长。

5、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在未报出之前进行稽核,如有差错应及时纠正保证质量。

四、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

2、原始凭证的的填制日期和编号

3、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4、经济业务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的实物数量和金额及收付款方式

6、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及填制人员、经办人员的签章

(二)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记录真实2、内容完整3、填制及时4、书写清楚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

1、合法、合理性的审查。

2、完整、正确性的审查,以合法凭证审核凭证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3、自制原始凭证应有经手人、填制人、负责人的签名。必须按符合规定的要求填制。

五、财务收支报销审批制度

1、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按《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范围、标准,接受监督,防止巧立项目乱收费行为。

2、学校的各项财务支出,必须严格审批制度。

3、审批程序:学校所需购买的物品、学生应用的学习资料等,事先由各处室,报送总务处查验后具体由采购处办理采购,其它人员不得代购。购物人员凭单据和实物交保管员,请购人员清点核实并签名交稽核人签名,方可向出纳报销,如手续不完备,出纳有权拒报。

4、其它非实物性支出,一律按上级有关规定票据范围、标准、办理。当事人写明事由签名,经院长总务主任审核签名,方可报销。

5、学院基本建设等与外单位有往来的经济业务,必须有事先的合同、签约。事后有验收人员、经办人员及国家有关规定预、决算等应具备的手续,经稽核审批后方可报销。

六、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

1、对学院财产实行专管、兼管和群管相结合的方法。财产专管和学院财务人员管理的帐物与各组室兼管人员的帐物相符。对购入、自制、收回的财产物资均在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进行严格验收,具体验收工作由有关人员,保管人员负责。验收合格后保管人员签字、编号入库。

2、各部门保管的财产,必须按学院规定实施保管职责。财产实物帐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总务处,接受总务处监督检查,一份自留备查。对学院的财产,每学期自查一次,每年由总务处核对一次。

3、保管人员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有问题,由经办人员负责退办,财产物资在盘点时,发现有质量、数量与账面不符,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七、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

(一)保管员:

1、严格院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购入或添置院产,必须经过有关保管员验收,清点数量、发生的时间,并签名、登记造册放入指定地点。

2、经常清理财物,实物应分类别,堆放整齐,防腐防蛀,注意仓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灾、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放入专柜,需购教学用品及时向总务处提供购物计划,保障教学第一线的供应。

3、领用出租财物时,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领发、出借。及时记录财产、物资减少数,并注明减少的原因,领用人的签名,杜绝假公济私。不符手续的领物一律拒绝。

4、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不得索取财物,如有公差要预先安排好工作。

(二)出借、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人员填写出借清单,归还后销号。

2、凡财产出借后遗漏、被盗、人为损坏均要按价赔偿。

3、教室财产由各班负责保管,对爱护财产,财产管理好的班级,学校予以奖励,人为损坏的按价赔偿。

八、银行收支管理制度

1、学校开设的账户必须是支票收支结算账户,不得开设任何形式的存折户。

2、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

3、银行账户只限本院使用,不得搞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

4、严格管理支票。签发支票时,要注意银行存款余额,支票存根必须由领取人的签字。

5、签发的支票存根、解款单等作为会计凭证的原始凭证,不得废弃。

6、出纳人员应按月和银行对帐,编制银行存款调节单,保证账款相符无差错,有差错及时追究原因。

7、汇款、信汇必须由负责人、经办人的签名,方可到银行办理手续。

九、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1、坚持现金专人保管,学院的现金收支业务应由出纳办理。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管理条例,每天的库存现金为1000元,超过限额应在当日下班前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3、严格遵守使用现金的范围,不属于现金支付范围的款项,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4、严格现金收支手续。收到现金时,应给交款单位(人)出具合法的、完整的、正确的正式收据;付出现金时,应先对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并加盖“现金付讫”的戳记。

5、出纳对当日办理的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做到逐笔登记,账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库。

6、学院的现金不准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没有经过有关领导同意、审批,出纳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临时出借。

十、财务预决算分析制度

1、按上年的财务收支决算和本年度的事业计划制定本年度的财务预算,年终编制收支决算。

2、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预决算进行分析,指出存在问题,找出原因,口头或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一年两次分析(一学期分析一次),并为院长提供决算的依据。

十一、票据管理制度

1、根据上级规定,由会计人员购买、保管及在规定的期限内注销票据。票据领用时,领用人要签字,遗失要追究领用人的责任。

2、严格票据管理制度,保管好存根,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的组成部分,是保证完成学校各项行政任务和教学工作的物质条件。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资产管理的范围

产权属于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都需要登记。这个定义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一是产权属于本单位,它包含了产权属于单位,但发给职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例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同时它排除了租借的办公大楼、其他单位委托或暂存的资产、个人带到单位的资产等非本单位产权的资产;二是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长期保持形态不变化的资产,可以根据价格数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这里我们只管理固定资产、耐用品,易耗品和易损品不登记,易耗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资产,有些虽然价值不菲,例如打印机硒鼓几百元一个,使用不到几个月,就不用登记,易损品是指容易损坏的,例如玻璃杯、灯泡、试管等也不用登。

二、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

(2)课桌椅

(3)图书资料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原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帐。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入帐。

(3)原财产改制成另一财产,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后这将改制成的财产估价入帐。

(4)无偿调入、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同期市场价估价入帐。

(5)调出、报废、盘亏和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在办妥手续后按帐面数销帐。

(6)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7)修理、修缮所开支的费用不计固定资产(不增加其原值)。

(8)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包装费、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附加费(除汽车外)也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学校固定资产按现行财务制度不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应由总务处统管,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和部门财产明细帐。

(2)部门指定兼职财产管理员,建立部门财产明细帐。

(3)定期清查财产做到学校帐、部门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经由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在核对数量、规格、质量和金额无误后录入教育资产监管网,打印出资产条形码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验收。并开出固定资产记账单送财一式二份,一份连同发票办理手续。

(5)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属自然损耗可由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经部门主管审定后填写报损、报废单连同报废残品如数交总务主管核对验收。

(6)报废残品变价处理后的残值收入交学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打入财政局指定账户,作重置固定资产之用。

(7)图书资料按图书管理办法管理,凡借阅图书产生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对贵重和稀缺图书资料无法补充的应视其价值增加不同倍数补偿。

(8)部门财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变动,必须会同学校财产管理员一起办妥财产清点交接手续。

(9)固定资产帐务核算。会计控制固定资产总值,总帐设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部门设部门明细帐记录本部门新有财产物资,会计和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与部门财产管理员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 低值耐久物品管理

1. 价值在500元以下,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列为低值耐久物品。

2. 低值耐久物品分类。按使用功能区别分类。

3. 低值耐久物品管理办法与固定资产同。

4. 学校设低值耐久物品总帐,部门设低值耐久物品明细帐。

四、 低值易耗品管理

凡领用后就被消耗的材料物品即为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实验用药品材料,维修用材料等均属之,这些材料物品都是先行于工作和教学活动的必备物资,在财产物资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有的还要经常保持一定的库存量。学校设收发室及仓库管理员,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做好购入验收登记和使用登记手续。

五、 帐簿设置

1.财产物品验收登记簿

凡订购、自行采购和上级调拨的财产物资,无论是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还是低值易耗品都必须经由仓库管理员验收登记入帐、记入〈〈财产物资验收登记簿〉〉。

2.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验收单

仓库管理员按物品分类,对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开出验收单,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财务(必须是固定资产)登记入固定资产总帐,低值耐久物品验收单不需要交会计,第三联交部门管理员登入部门财产帐。

3.固定资产登记册

固定资产登记册是随时随刻详细记录学校固定资产情况的表册,仓库管理员凭固定资产验收单登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4.耐久物品登记册

耐久物品登记册同固定资产登记册,记入方法完全相同。

5.固定资产帐册

学校设固定资产资产总帐、总分类帐,部门设固定资产分类帐。固定资产总值表 固定资产总值表是反映学校每年固定资产变化情况的表格,一般一年记录一次。

经费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学校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一)基本运行程序

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实行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凡纳入已批复预算的经费支出,由各科室结合工作任务和目标进度情况,事先编报《经费支出审批表》,校长审批后汇总交采购处,由采购处统一采购。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申报人和具体落实人。

(二)组织实施

经办部门按照《经费支出审批表》审批的申报项目、规格、数量、预算限额、采购方式、结算方式组织相关业务活动,如果实际支出超过预算限额严格执行采购程序,采购合同签订后及时提交财务处。

(三)项目结算

项目任务完成后,由经办人和经办部门负责验收,固定资产购置项目由总务处等保管部门会同验收,工程施工项目另需办理工程决算审计。验收合格后,经办人持合规发票(须在税务部门网站上查验发票真伪)由验收人、校长审签。经办人将审签完备的发票、合同、经费支出审批表、验收单或工程决算审计报告书交财务处,财务处按照规定的授权支付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经费支出标准和办法

学校各部处室所有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办法,各部门根据年初批复的预算限额,统筹考虑全年工作需要,妥善安排支出计划,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真正把有限的经费用到工作最需要的地方。

(一)差旅费,按学校制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施行。

(二)电话费,办公电话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电话费实行各处室限额包干制度,超支不补。

(三)会议费

学校预算不安排会议费,如确实需要,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由学校办公室或承办科室编制会议费支出预算,经学校办公室、分管校长、校长审批后执行。会议结束后10日内,承办科室会同学校办公室和财务科办理结算,对违反规定超过标准或扩大范围开支的不予报销。

(四)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公务招待须事先提出申请,由学校办公室核定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经财务处、分管副校长、校长审批后执行。未经审批的不予报销。由办公室制定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五)水电气费

水电气费由总务处统一管理,水电气费要严格执行节能减排规定,由总务处制定水电气费管理办法并和年度计划、年度水电气费节能减排目标,杜绝跑冒滴漏浪费现象。

(六)人员经费支出

1.人员工资。工资按人事科编制的表报,财务处、校长审批后发放。

2.其他薪酬。其他薪酬包括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奖励等,由人事科会同相关科室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根据考核情况编报,经人事科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校长审批后发放。

四、经费支出报销要求

(一)票据必须是合法票据

合法票据包括发票、收据或票据和其他合法票据。

1.发票。发票是由税务部门印制、盖有税务部门发票监制章的票据。发票必须先由经办人通过税务部门网站查验发票真伪,财务部进行复查。

2.收据或票据。收据或票据是由财政部门印制、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票据。

3.其他合法票据。其他合法票据包括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船票等。

(二)票据的开具必须合规

合规票据的开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票据抬头必须为“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票据要注明开具日期、项目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单价、金额等。票据开具日期要与业务发生时间相符。

3.金额大小写要一致。

4.票据要加盖出具单位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票据专用章、收费专用章)。

5.票据内容笼统为办公用品、卫生用品、维修费、书等或单位数量为“1批、1套、1项等”或为定额发票,须同时提供加盖出具单位印章的明细清单。

6.票据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涂改票据无效。票据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票据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并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三)票据的内容必须真实

经费支出报销的票据必须是用于本部门开展教学、科研、教辅、行政、后勤等活动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不得开具虚假发票,套取学校资金;不得报销用于个人娱乐消费的票据(如康体、娱乐、健身等)和个人日常生活的票据(如购买眼镜、手机、服装、化妆品、床上用品、箱包、药等)。

(四)票据的粘贴必须规范

票据报销,必须使用粘贴单。票据粘贴基本要求如下。

1.将分类、整理好的票据,由左向右,一层层平均粘贴在粘贴单上,上下左右不得超出粘贴单,多出的部分折叠起来。每张票据均应直接粘贴在粘贴单上,而不能粘在票据上,以免日后全部脱落丢失,或覆盖票据内容。

2.票据一定要根据票据内容分类粘贴,不得将不同内容的票据粘到同一张粘贴单。一张粘贴单的票据不宜过多,如果同一类票据较多,可使用多张粘贴单。

3.票据粘贴完毕,经办人须汇总票据金额,并在粘贴单上注明票据内容、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

4.粘贴单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差旅费报销先填“差旅费报销单”,然后附于粘贴单后,不得使用铅笔、红笔填写。金额大小应填写一致,不得涂改,否则不予报销。

(五)票据的审签必须完整

经办人在粘贴单、“差旅费报销单”上填报经费支出用途并签字,涉及资产购置的由验收人验收并签字,经部门负责人、校长审签。对于多张票据报销的,经手人须在每一张原始票据上签字,其他人员审签可以直接在粘贴单等汇总单上签字。

(六)经费支出报销的其他要求

1.对事先没办理预算审批的支出不予报销。

2.经费支出应在业务完成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报销。

3.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支出限于1000元以下的日常零星用款,1000元以上支出一律通过转账方式结算。特殊情况确需超过限额使用现金的,事先需经财务分管领导批准。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

1、对学院财产实行专管、兼管和群管相结合的方法。财产专管和学院财务人员管理的帐物与各组室兼管人员的帐物相符。对购入、自制、收回的财产物资均在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进行严格验收,具体验收工作由有关人员,保管人员负责。验收合格后保管人员签字、编号入库。

2、各部门保管的财产,必须按学院规定实施保管职责。财产实物帐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总务处,接受总务处监督检查,一份自留备查。对学院的财产,每学期自查一次,每年由总务处核对一次。

3、保管人员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有问题,由经办人员负责退办,财产物资在盘点时,发现有质量、数量与账面不符,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

(一)保管员:

1、严格院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购入或添置院产,必须经过有关保管员验收,清点数量、发生的时间,并签名、登记造册放入指定地点。

2、经常清理财物,实物应分类别,堆放整齐,防腐防蛀,注意仓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灾、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放入专柜,需购教学用品及时向总务处提供购物计划,保障教学第一线的供应。

3、领用出租财物时,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领发、出借。及时记录财产、物资减少数,并注明减少的原因,领用人的签名,杜绝假公济私。不符手续的领物一律拒绝。

4、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不得索取财物,如有公差要预先安排好工作。

(二)出借、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人员填写出借清单,归还后销号。

2、凡财产出借后遗漏、被盗、人为损坏均要按价赔偿。

3、教室财产由各班负责保管,对爱护财产,财产管理好的班级,学校予以奖励,人为损坏的按价赔偿。

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的组成部分,是保证完成学校各项行政任务和教学工作的物质条件。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三、资产管理的范围

产权属于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都需要登记。这个定义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一是产权属于本单位,它包含了产权属于单位,但发给职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例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同时它排除了租借的办公大楼、其他单位委托或暂存的资产、个人带到单位的资产等非本单位产权的资产;二是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长期保持形态不变化的资产,可以根据价格数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这里我们只管理固定资产、耐用品,易耗品和易损品不登记,易耗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资产,有些虽然价值不菲,例如打印机硒鼓几百元一个,使用不到几个月,就不用登记,易损品是指容易损坏的,例如玻璃杯、灯泡、试管等也不用登。

四、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1、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原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

(2)课桌椅

(3)图书资料

2、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帐。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入帐。

(3)原财产改制成另一财产,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后这将改制成的财产估价入帐。

(4)无偿调入、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同期市场价估价入帐。

(5)调出、报废、盘亏和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在办妥手续后按帐面数销帐。

(6)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7)修理、修缮所开支的费用不计固定资产(不增加其原值)。

(8)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包装费、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附加费(除汽车外)也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学校固定资产按现行财务制度不计提折旧。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应由总务处统管,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和部门财产明细帐。

(2)部门指定兼职财产管理员,建立部门财产明细帐。

(3)定期清查财产做到学校帐、部门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经由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在核对数量、规格、质量和金额无误后录入教育资产监管网,打印出资产条形码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验收。并开出固定资产记账单送财一式二份,一份连同发票办理手续。

(5)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属自然损耗可由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经部门主管审定后填写报损、报废单连同报废残品如数交总务主管核对验收。

(6)报废残品变价处理后的残值收入交学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打入财政局指定账户,作重置固定资产之用。

(7)图书资料按图书管理办法管理,凡借阅图书产生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对贵重和稀缺图书资料无法补充的应视其价值增加不同倍数补偿。

(8)部门财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变动,必须会同学校财产管理员一起办妥财产清点交接手续。

(9)固定资产帐务核算。会计控制固定资产总值,总帐设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部门设部门明细帐记录本部门新有财产物资,会计和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与部门财产管理员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