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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办职成〔2020〕117号

2020-12-03 08:11:42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促进职业院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工作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以下称各市县)和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5号),认真组织评估,在国家文件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工作。

1.参评范围。我省参评的职业院校为全部高等职业学校和优化布局调整后的414所中等职业学校(不含其中的技工学校)。6月30日—8月15日,各院校登录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采集系统(http://wj.cnsaes.org.cn/admin/),完成数据信息填报及问卷填答并上报省教育厅。

2.评估报告。10月31日前,各市县(提交所辖学校的总体评估报告)、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完成自评报告,纸质稿(2份)盖章后分别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督导办,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69691878@163.com,同时在本校门户网站上公布。各职业院校填报数据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二、加强领导,明确评估工作责任

省教育厅成立以分管厅长为组长,职成教处、督导办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2020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估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职教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职业院校评估工作。

各市县、各院校要做好人员、技术和经费保障,并明确负责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局领导、校领导、评估部门及其负责人,确定1名数据管理员(兼日常工作联络人员)。为便于工作交流,各高职院校评估部门负责人及数据管理员统一加入QQ工作群(162412379)。各市县、各省属中职学校评估部门负责人及数据管理员统一加入QQ工作群(655032596)。

三、相关要求

省教育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王真真,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省教育厅督导办:杨阳,联系电话:0371—69691773;

电子邮箱:69691878@163.com;

高职院校评估数据管理负责人:华平,联系电话:0371—60867163,13592601687;

中职学校评估数据管理负责人:汪海平,联系电话:0371—63219002,13949006768。

附件:1.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评估工作人员信息表

2.高等职业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负责评估工作人员信息表

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5号)

  2020612